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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状元未录取状告财政部 称肌肉萎缩无碍工作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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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田华(化名)报考财政部驻某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务员一职后,取得了笔试、面试第一的成绩。11年前,田华曾患过脊髓空洞症,在体检时他被认为“不合格”。此后,田华将财政部告上市一中院,法院裁定不予立案。昨天,田华又向市高院起诉。

  2001年,在北京某重点大学攻读会计学专业的田华被确诊为脊髓空洞症。后经手术治疗痊愈。2005年,田华跨专业考入某重点大学,攻读工科硕士,并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

  2011年,参加工作7年的田华报考了“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为财政部驻某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务员。在笔试和面试中,他均取得第一的成绩。

  今年3月,田华参加了体检,并主动和单位沟通了既往病史,称术后手部肌肉有所萎缩但不影响工作。体检次日,医院告知田华体检不合格。田华于3月16日进行复检,结果仍然不合格。

  田华称,在复检过程中,招考单位向复检医院出具一份公函,称该职位劳动强度大。田华说,今年3月23日,他接到复检医院体检中心打来的电话,对方称,由于在会商过程中,财政部出具了公函,所以他们不得不出具体检不合格报告,因为医院体检中除了要考虑受检者的身体状况,还需要考虑招考单位出具的正式公函。

  为此,田华将财政部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恢复他的公务员录用资格。北京市德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徐灿律师,代理了田华的案件。他认为,招考单位在体检会商过程中不当出具公函,暗示并引导体检机构错误作出田华体检不合格的结论,从而侵害了田华的平等就业权。招考单位的歧视行为和差别待遇侵害了田华的人格权。

  田华起诉后,市一中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认为此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不予受理。昨天,田华向市高院邮寄了《上诉状》,要求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并指令原审法院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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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脊髓空洞症

  由于各种先天或后天因素导致产生进行性脊髓病的脊髓空穴样膨胀,临床表现为节段性、分离性感觉障碍、节段性肌肉萎缩和传导束性运动、感觉及局部营养障碍。脊髓空洞症多出现上肢的下运动神经元性萎缩和无力。病变常累及上肢末端,以爪形手最多,极少影响前臂及上臂,相应节段的肌肉萎缩及肌束颤动(据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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