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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律师致信上海:法律未规定受教育权按户籍分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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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昨日,针对异地高考问题,来自北京、江西、江苏、河南、山东等8省份的13位律师联名致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放宽异地高考条件。

  《建议信》认为,受教育权是公民享有并有国家保障实现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法律并未规定公民接受教育需要按区分户籍来不同对待。

  “居住证区分随迁子女是再歧视”

  2012年8月30日,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底前出台。《意见》特别要求,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区要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

  《建议信》提到,最近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了《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拟对该市居住证实行积分制管理。《草案》规定,获得C证人员的随迁子女只能在上海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建议信》认为,这种区分违背教育公平。

  昨日,建议信发起人、山东东城律师事务所刘书庆律师说,教育不应设置过高门槛,“放开异地高考是大势所趋,应该消除差别和歧视,而不是从新设置分类,人为再制造歧视。”

  “教育公平也是民生诉求”

  《建议信》援引媒体报道称,“非沪籍”女孩占海特之父占全喜因“非法集会”被以“妨碍公务”带走。建议信认为,我们上海市公安等部门的做法欠妥。

  昨日,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建议信签署人之一的李方平律师认为,教育公平也是民生诉求,政府应聆听。

  声音

  “守沪者联盟”老崔:

  上海资源有限阶梯模式合理

  老崔是“守沪者联盟”成员,他一直对占海特等人的做法、诉求持反对态度。

  在老崔看来,目前上海关于“异地高考开放”方面的政策已经很明确了。昨日,他表示,从2003年开始,上海已经开始逐步放开异地高考政策。2012年,有10类非上海户籍考生可以在上海市参加全国高考。

  老崔觉得目前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中关于居住证“阶梯模式”的规定,是一种合理的方法。

  “上海教育资源承载能力有限,这些资源具体到机构和人,就非常匮乏了。”老崔说。

  新京报记者 朱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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