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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制定封路规则 公民可依规举报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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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卫工作有相应的内部操作规范,但老百姓并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警卫封路,所以老百姓对一些低级别官员的封路肯定有意见。何时需要清路、清馆应该明确界定,避免因领导人个人好恶而随便更改,特别是可以加大对地方警卫工作的监管力度,从而确保中央的指示精神能落到实处,切实给百姓生活带来便捷。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

  南都讯 记者 王殿学 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后,一些地方对执行该要求做了一些规定,但表述多是“执行警卫任务时”,但对于什么是警卫任务、什么情况需封路,并未予以明示,公众不知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昨天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并明示警卫封路规则,公民发现涉嫌违规情况,可依规举报。他认为:何时需要清路、清馆应明确界定,避免因领导人个人好恶而随便更改,特别是可以加大对地方警卫工作的监管力度,从而确保中央的指示精神能落到实处,切实给百姓生活带来便捷。

  警卫内部规范未公开各地封路标准不统一

  公安部制定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指出,执行交通警卫任务需要临时在城市道路、国省道实施禁止机动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的,应当由市(地)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需要在高速公路上实施交通管制的,应当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

  该规范还规定,实施交通管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车辆、行人绕行线路,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绕行引导标志等,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无法提前公告的,交通警察应当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对机动车驾驶人提出异议或者不理解的,应当做好解释工作。

  但是,对于什么时候需要警卫封路,该规范并没有涉及,仅表述为“执行交通警卫任务”。南都记者采访时了解到,不少被采访者对国家领导人出行时封路表示理解,但是,经常有一些省级领导,甚至一些市级领导或市里的局长出行也封路,他们表示不理解,“担心权力被滥用”。

  南都记者了解到,什么时候需要实行交通警卫,警卫系统内部有操作规范,但并没有对社会公开,各地对警卫封路的标准不统一。

  南都记者了解到,中央政治局的决定和公安部的规定公布后,不少地方警方做了进一步的规范。比如青海省公安厅要求积极探索通过交通信号灯调控,远程视频指挥调度,加强沿线交通指挥疏导等方法,引导交通警卫车队顺畅通行。

  其实,国家领导人出行时尽量不封路之前也有提法,去年,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要求改变过去道路交通警卫工作中以保证警卫对象的绝对安全为唯一目标的观念,逐步树立在确保警卫对象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把对市民群众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警卫工作理念。

  应明示何种情况可封路何种情况不应封路

  昨天,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安全与军控研究所所长、反恐专家李伟对南都记者表示,在国外,对国家领导人出行时的安保措施,包括封路的情况有专门的规定。李伟认为,在中国,除了国家领导人可以封路之外,其他级别领导出行,若无特殊危险因素,则没有必要封路。“主要依靠危险评估部署和开展警卫工作。”

  昨天,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对南都记者说,警卫工作有相应的内部操作规范,但老百姓并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警卫封路,所以老百姓对一些低级别官员出行的封路肯定有意见。“何时需要清路、清馆应该明确界定,避免因领导人个人好恶而随便更改,特别是可以加大对地方警卫工作的监管力度,从而确保中央的指示精神能落到实处,切实给百姓生活带来便捷。”杨伟东说。

  杨伟东建议制定警卫封路的规则,明示何种情况可进行“交通管制”,同时列举哪些情况不应封路。他认为,至少可以将现行的一些内部规范公开,这样老百姓看到不应该封路的情景,就不是无能为力,而是可以依法依规举报。杨伟东同时表示,在不泄密的前提下,警方可在官方网站公开此前交通警卫的原因,以获取公众对警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李伟也认为,可以对警卫封路进行制度规范,同样需要规范什么是特种车辆,以及什么情况下特种车辆有特殊通行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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