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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政府应对群体事件方式单一 强制多于协商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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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因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长速度呈显著上升趋势,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当前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对2012年度典型群体性事件进行梳理,并对其本质、类型、特点及规律加以分析,希望能为政府相关部门回应、处置此类事件提供参考。

  关于群体性事件的定义,目前学术界和实践中没有统一说明。一般情况下,群体性事件是指具有某种共同利益的群体为了达到某种诉求和目的,所进行的没有合法依据的大规模活动,比如通过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请愿、上访、占领交通路线或公共场所等形式对社会秩序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

  学界研究认为,群体性事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级别:维权、泄愤及骚乱。

  维权:是利益之争,一般把具体的利益作为行动目标,比如反对征地、拆迁等。这类行为政治性不强,具有很强的被动性,当事者的权益得到满足时,事件即会平息。

  泄愤:多由突发事件引起,参与者一般与最初的引发事件无直接利益关系,而是出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心理,其行为最终转化成自己不满、愤怒情绪的宣泄,比如砸毁警车、政府大门等。这类事件一般有深层次的原因,其数量的多寡在很大程度上可作为衡量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指标之一。

  骚乱:此类事件性质最为恶劣,事件的对象进一步扩展至非利益相关者。比如全国反日游行中出现的打砸抢行为,这类事件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性极大,是最严重的一类群体性事件。一旦被少数敌对分子利用,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规模的社会动乱,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对2012年度全国范围内出现的典型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归纳出以下共同特征:

  1. 事件持续时间总体较短

  群体性事件的持续时间一般较短,大部分事件在1天内就能够得到处理和平息(75.6%),而在一周(7天)内得以解决的比例高达95.6%(图1),也就是说群体性事件最多持续时间为:一周(7天)。当然,也有个别事件持续时间较长,它们造成的负面影响往往会更大,比如广东省乌坎村民抵制征地事件(注:乌坎事件事发时间从2011年11月开始,但事件一直延续到2012年,因此纳入2012年度群体性事件的监测范围),江苏省启东市反对污染事件,这两起事件都是在起始阶段没有得到较好地协商和解决,从而引发了规模更大的、持续时间更长的多步渐进性群体事件。由此分析我们可以看出,“1周(7天)”是群体性事件的一个时间界限,若事件发生后7天内还没有得到较好地解决,就很有可能牵扯出多方利益,最终演变成为一个长期事件。

  2. 南部地区群体性事件高发

  从地域上看,我们监测到的群体性事件共分布于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图2)。其中南部地区(黄河以南)发生较多。据统计,2012年度发生4起及4起以上群体性事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上都位于黄河以南地区。这种地域分布特点说明,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很可能与地方经济发展程度有关。我国南部地区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其中伴随着发展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较多,一旦地方应对处置不当,致使矛盾激化,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从上述群体性事件地区分析图中,可以看出我国东南沿海的广东省、西南部的四川省以及中部的河南省分别为2012年度全国典型群体性事件发生率高的前3名。这3个地方的共同点是人口数量较多,人群组成复杂,又处于各自区域内经济发展的领先位置,使得各方容易出现纠纷和利益纠葛,于是会出现假借群体矛盾谋求各自利益的情况,最终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爆发。

  3. 事发诱因主题更加多样化

  2012年,群体性事件的诱发原因更加多样化,根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的统计结果显示(图3):首先,因社会纠纷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最多,占到总体的24.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的复杂性进一步体现,各方利益在自我调控中如果不能达到平衡,就容易引发利益纠葛,并由此爆发群体性事件。

  其次,因征地强拆和警民冲突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分别占到总体的22.2%,其中征地强拆已成为导致各地社会秩序不稳定,诱发舆情事件的重要因素,这一点应当得到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高度关注。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警民冲突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比例也占到了22.2%,警察本应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但现在通过对本年度群体性事件的诱因分析,我们发现警察目前很容易成为社会矛盾的引发者。警民冲突一般是由突发情况引起,集中体现在执法犯法、执法不公、态度恶劣三个方面。究其原因,警察作为与公众直接接触的政府工作人员,较易成为公众发泄不满情绪的“出气筒”。地方政法部门避免这种现象,首先要消除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如态度恶劣等不良表现,这需要警察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礼貌执法、公平执法、严格执法,从而减少群众误解,树立良好形象。

  最后,官民冲突、环境维权和族群冲突所占比例较少,分别为13.3%、8.9%和8.9%。但值得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注意的是,环境维权和族群冲突作为群体性事件的诱因以前并不突出,但在2012年却成为十分突出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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