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律师 - 郑州知名律师 - 郑州专业律师 - 郑州律师咨询 - 法律咨询热线:139-3903-0385
郑州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郑州刑事律师网 > 新闻资讯 > 正文   法律咨询热线:139-3903-0385
为朋友插别人数刀 90后男子赔6万仍获刑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15
分享到:
中国法院网讯 (方坚强)  得知朋友“受欺负”后,年轻气盛的张某为帮朋友出气,连捅对方数刀,最终为自己的哥们义气付出惨重代价。近日,被告人张某被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张某,小学文化,现年19岁。2014年6月18日,张某听说杨某欺负了其朋友吴某某,遂和罗某某、吴某某等人驾驶摩托车至平江县大坪乡某村杨某家门前,欲找其理论。杨某手持一根铁棍从房间里冲出来,与张某发生争执并相互打斗。张某拿出随身携带在钥匙串上的折叠刀,在杨某的左侧胸部捅了一刀,后将杨某推到在地,又在杨某的右侧背部连捅数刀。

  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杨某因锐器致多处皮肤组织裂伤,右肺挫伤,右侧气胸,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63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杨某向法院出具报告,请求对张某从轻处罚。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持刀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结合平江县司法局的调查评估意见,可对被告人张某从轻处罚,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文由郑州刑事律师(www.0371haolvshi.net/)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郑州刑事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首席律师

    • 联系人:赵松强 资深律师
      执业证号:14101200310203536
      QQ:318729914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手 机:13939030385
      邮 箱:3187299143@qq.com
      执业律所: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
      地 址:郑州市嵩山南路
             
      主要业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医疗事故、遗嘱继承。
                  查看详细介绍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 律师简介 | 业务范围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郑州刑事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
    电话:13939030385 邮箱:3187299143@qq.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