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佯装送礼买真烟退假烟 骗子合伙调包被判刑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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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先准备好的假烟换店铺的真烟,利用“调包计”行骗,在1个月内先后换走14家店铺的47条香烟,以为自己的骗局天衣无缝,没想到终落法网,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州、林某发有期徒刑10个月、9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0元和8000元。

  平和县的被告人林某州、林某发脑子好使,却不用于正途。2013年11月初,被告人林某州纠集林某发、“阿黑”(身份待查,另案处理)驾车从平和县窜至上杭县临城镇一家礼品商行,先以送领导为由购买店内香烟,而后回到车上,将真烟包装盒外面的塑料纸挑开,将事先准备好的假烟放进去,再用电熨斗将塑料膜平封装好,然后回到店里,以香烟无法送出为由退回,从而骗取被害人兰某店内的硬中华和软中华香烟各1条。经鉴定,被骗香烟合计价值1030元。

  初次上演“狸猫换太子”便顺利得手,令被告人林某州等人欣喜不已,此后的一个月内,他们流窜到上杭、长汀县的多个乡镇,以同样方式,诈骗作案14起,骗得14家商户支付的“回购”款共计19670元。

  同年12月1日,林某州等人窜至长汀县欲再次实施诈骗作案时,林某发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当场查获作案使用的63条假冒伪劣卷烟、现金3850元及蓄电池、电熨斗等作案工具。12月26日,被告人林某州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州、林某发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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