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律师 - 郑州知名律师 - 郑州专业律师 - 郑州律师咨询 - 法律咨询热线:139-3903-0385
郑州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郑州刑事律师网 > 新闻资讯 > 正文   法律咨询热线:139-3903-0385
妻子与情人通奸 男子为报复强奸对方老婆获刑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9-21
分享到:
妻子与情人通奸,男子为报复,竟当着妻子的面强奸对方老婆。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18日披露,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2月13日,李某得知其妻子杨某甲与杨某乙的丈夫蹇某有通奸行为后,心生怨恨。当日22时许,李某携带一瓶汽油和一把刀从浙江苍南县窜至其妻子杨某甲与杨某乙共同居住的福鼎市某工厂宿舍内。

  为报复蹇某及杨某甲,李某要求与杨某乙发生性关系,被拒。李某遂掐住杨某乙的脖子,并以将点燃汽油瓶同归于尽等手段威胁,迫使杨某乙等人就范,并在妻子杨某甲在场的情况下,强行与杨某乙发生三次性关系,并用手机拍摄发生性关系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为泄愤报复,采取携带危险物品、言语威胁等制造危险处境的手段,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李某虽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在侦查阶段否认胁迫杨某乙,不能认定为坦白,辩护人关于李某构成坦白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李某作案手段卑鄙,情节恶劣,应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李某当庭认罪,具有一定悔罪表现,该院酌定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此文由郑州刑事律师(www.0371haolvshi.net/)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郑州刑事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首席律师

    • 联系人:赵松强 资深律师
      执业证号:14101200310203536
      QQ:318729914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手 机:13939030385
      邮 箱:3187299143@qq.com
      执业律所: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
      地 址:郑州市嵩山南路
             
      主要业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医疗事故、遗嘱继承。
                  查看详细介绍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 律师简介 | 业务范围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郑州刑事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
    电话:13939030385 邮箱:3187299143@qq.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